第一章
长篇纪实:我的十个女人 by 书吧精品
2018-6-6 06:01
第二章被迫初婚,后悔终生。(第二个女人)
大一个时候,遇到一个小 女生,抚顺市的,咪咪很大,走起路来,灿灿微微的,我有个男生的死党,同城的,他喜欢上一个大连的女生,处对象。恰巧和这个抚顺女生住一个寝室。我们四个经常出去吃饭,打台球。其实,我和抚顺那个纯属灯泡。我死党的意思是,学习生活无味,弄个女生陪陪。放暑假的头一天,我们四个喝完酒,双双回到了女生寝室,打扑克。其实,我知道我死党的意思,想留宿女寝。
玩了一个小时,我说,我该回家了。死党说,回个屁家,在这呆着。说完冲我挤了下眼睛,说,出去买盒烟,他拉我出来,说:「这么好的机会,上啊。」我说,「对她没什么感觉,」「要个屁感觉,插进去感觉就来了。」回到寝室,我们开着小夜灯,7月很热的,死党搂着对象躺下了。我和抚顺的女生坐在对面的床上,不知所措。死党说,别偷看我们,你俩把帘放下。我一想,借机会占点便宜吧,于是让抚顺女生躺下,我躺在旁边,把帘拉上,我们悄悄耳语着。彼此却保持距离。这是慢慢地听到我死党粗粗的喘息声,床也咯吱咯吱的想,妈的,我能受得了吗!我的JJ开始支起帐篷,左臂伸到她脖子下面,翻身开始吻她,她没反抗,迎合着我,靠,真有便宜占啊,我原来一直以为她是挺正派的。她的嘴唇吻着很舒服,我右手开始深入胸罩,咪咪真大啊,弹力十足。我的右手开始下滑,刚刚深入内裤,她突然抓住我的手,坐了起来,问了我一句让我瞬间阳痿的话:「你喜欢我什么?」我当时无语,看来是不让上啊。我假装为了不影响死党操他对象。用手指放在嘴边:「嘘……」让她不要说话。其实,我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。对面床的响声开始剧烈起来,频率开始加快。我再次把她按倒,继续吻她,抚摸着咪咪,但是欲望急转直下。
过了一会,对面停了,我听到撕手纸的声音,我也借台阶下了,我起身下床,拉开死党的床帘,靠,他对象趴在床上,回头看见我,啊的一声,死党正用手纸擦她腰上的精液。我说,你爽完了,出去再喝点酒去。后来,我死党埋汰我:「你个笨蛋,说什么废话,干完拉倒呗」。哎,我不是那种人啊,我上,得需要感觉。没感觉的话,我上母猪,也一样啊。不过,死党对象的屁股还是挺白的,我看见了。
(狼友们会感觉到,这样的经历没什么意思啊,其实,这只是一段小插曲,别急,慢慢往后看)大二的时候,开始到医院实习,说实话,这个阶段,我错过了2次机会,都是因为本人的胆小怕事,没得逞。其一是一个小护士,跟我关系不错,第一次,她和另一个护士来我家住过,她们睡南卧,我自己睡北卧,无意外发生,第二次,她自己来我家,我们睡南卧,分两张床睡的,不知为什么,现在回想起来,那时候真傻,可能当时觉得她不是我意中人,没心思弄她。
第二天早上,她坐到我床边,不让我睡了。挠我的痒痒肉,我似睡非睡的用手反击着,有意无意的碰到她的小咪咪上,她也没反对,但我的确没有弄她的想法。这是第一个失去的机会,其二是另一个学院的实习女生,大我一届,小巧玲珑的,很爱开玩笑。我们共同在儿科实习,写病志的时候,我总是偷偷看她,开始喜欢上了她。
一天下午,我们两个单独在医生办公室,我开门见山的说:我想跟你处对象,要是行的话,毕业我们就结婚,我找人把你留在我的城市里工作。我们开始恋爱了。她是我一生中第一个真爱的女人,所以,没急于把她拿下,她跟我一床的时候,我也只是搂着她睡,没有越雷池。因为我想洞房的时候,再依传统行房。我们在一起的时候,接吻,拥抱,抚摸,打飞机,就是没有JJ插入BB。后来毕业,她突然反悔了,回到自己的城市。为此,我伤心欲绝,当她的面在自己心前,用烟头烫了个印记(此印记以后有机会发到图片区里),对她说:我真的爱你。
但都以无法挽回。(我胸前共计有两处印记,这是其一,其二是第十个女人的)后悔的是,当初没有拿下她。
此后,毕业,我没有去搞临床医学,因为家里父母给我联系个工作,是放射线科,(有辐射的)我不爱去,就自己找个药厂做起了配药的工作。这期间(2003年),稀里糊涂的遇到一个让我后悔一生的女人,前妻。那时候没有手机,只有传呼机。她追我,没完没了的,总传我,我不爱回,一直传到我家楼下。
一个雨天,我上了她。(可能是身边没女人的缘故,想找个性伴侣)上完以后,就感觉没意思了。想跟她结束,她要死要活的,吃过安眠药,半夜出走……多种手段逼婚,扬言到我单位去闹(2002年应征公务员,混进政府机关工作,彻底改行了。)我说过,我胆小怕事,生怕在单位名声不好。
终于有一天,她吃过安眠药后,从医院回来,她拉着我的手,说不让我离开她,我当时绝望了,心想,我这辈子就这烂命吧,认了吧,娶她吧。但是当时认命娶她的时候,我也心想,我不会就被你拴住的。最终这种想法导致我出轨越狱,寻花问柳。和她之间的事,在这里就不说了,没意思(每次勉强做爱的时候,都会想别的女人),2008年结束了我5年的婚事。
我的经历告诉我(希望狼友们谨记,尤其是没结婚的,给你们点忠告),女人追男人,后果很严重。违反自然规律,你们想想,人也是动物,动物界里,都是公的追母的,谁见过母的追公的。有也是极少数,男人爱一个女人,会过一辈子,女人爱一个男人,难过一辈子,(前车后鉴,请勿效仿)。